美院动态 || 消费者合法权益日

时间:2023-03-15     来源:美术学院     阅读0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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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扩大美术学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2023年3月15日,在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美术学院学生分会的组织下带领美术学院学生在主干道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开展签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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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中午,美术学院学生会在主干道共同举办了消费者权益签字活动。活动当天,在主干道前摆好文件和展板让同学们初步了解基本消费维权知识,以此提高全校师生自我权益保护意识。

活动伊始,各部门成员身先表率在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姓名以示支持。期间现场气氛热烈活跃,不断吸引在校学生前来签字,此次活动也得到了老师们的大力支持。

此次宣传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美术学院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权益认识,在消费权益受伤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供稿/美术学院学宣部

摄影/美术学院学宣部

责编/美术学院学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