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动态 || 教师的职业性质

时间:2024-05-23     来源:美术学院     阅读0

教师,是传递和传播人类文明的专职人员,是学校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为了加强和各教师对教师这一职业的理解,更好的教导学生学习,在2021年11月03日下午,美术学院院长邹安刚给全体教职工在二教106开展了以教师的职业性质为主题的会议,使老师们可以深入了解教师这一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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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一共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对教师这个职业的认识和理解。教师职业不仅仅体现在专业能力方面,学历也是其中的重要部分。而教师在学生面前展现的也是其全部人格,影响着学生的行为规范。

二、是成就人的事业是教师的终极目标。成就人的事业是教师终身不变的使命,教师的教育对学生是必然的影响,教师的教育会成为一种力量,可以引导人们向上和前进。教师要一定学会“因材施教”的创新性教育方式,更好的教导学生。

三、是成人教育是教师的职业之本。教育别人首先自己要成人,要知天命,修天命,立天命。

四、是教师要有终身完善自我的自觉性。成人教育,是教师终身成就的事业,也注定了自己的学习习惯,在学习中不断完善自我,在学习中真正成为一名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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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会议,希望各位教师可以更好的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做好学生的学习榜样,带领学生们高效的学习并专注于自身的教学工作,使自己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的教学模式。

报道/宁丹阳

摄影/王利利

责编/赵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