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优 入 党
中国青年团组织自建立以来,始终担负着为党培养新生力量和向党输送新鲜血液的任务,并以此体现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性质。把“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入党”)作为团的基层组织的一项任务,明确地写入团的章程是从共青团十一大开始的。
在团十一大的工作报告中也有如下的表述:“在加强团的发展工作的同时,定期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经常地、积极负责地把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此后,这项工作就作为团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工作任务在全团展开。
1986年2月2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批转了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团中央的报告总结了团十一大以来团的“推优入党”工作情况,并就继续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中组部要求各级党组织支持、帮助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1992年6月13日至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在上海联合召开了全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赵宗鼐、团中央第一书记宋德福出席会议并讲话。7月2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的推荐。还要求基层共青团组织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中的作用,要把“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对团员的培养教育上。同时文件还强调共青团在开展“推优”工作时,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这次会议的召开和文件的发布,使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1995年1月上旬,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又联合在辽宁省鞍山市召开了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暨深化“推优”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推优”工作,努力实现以下总体目标:要在加强团的基层建设的同时,使绝大多数基层团组织能多开展“推优”工作并取得实际成效;在联系实际、富有成效的培养教育过程中,使绝大多数团支部都有团员提出入党申请,不断扩大申请入党的团员占团员总数的比例,建立一支数量稳中有升、素质较高的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在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计划的指导下,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有步骤地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保证“推优”的质量和数量都能够满足青年党员工作的需要。
1995年1月26日,团中央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就深化“推优”工作向全团做了进一步的部署,使得这项工作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来源|八一青春方针